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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回收物有沒有辦法重製再利用,在於回收物料與原生物料的價格。

對製造商而言,只有當回收物料的價格較原生物料便宜,才有動機使用,像是紙跟鐵。但如果回收物料較原生物料來得相對昂貴,那大部分人當然會選擇價格低的新物料,像是塑膠與電池。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的運作原理

簡單來說,處理回收物需要很多的人力以及經費,並不是所有的回收物都可以在市面上賣到好的價錢成為循環經濟。因此為了達到所有可回收的物品都有更好的回收率以減少垃圾的產生,當廠商要製造或進口公告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的容器或物品時,就需繳交一筆回收處理費,這樣才可以讓沒人想回收的物品透過補貼的方式,增加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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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補助的雜塑膠想要賣掉是非常困難的,因此是否有納入應繳回收清除處理費的項目,就主宰了多數塑膠的使用完後的命運。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的源起

隨著台灣經濟快速的發展,大量的垃圾問題隨之出現,政府為了處理問題,將垃圾掩埋進展到焚化與回收。民國86年起,為了推動垃圾減量以及落實資源回收,環保署推動了『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其中包含向生產業者(*包括物品與容器的製造商與進口商)收取清除處理費,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運用此基金來建置獎助與補貼機制,以推動資源回收處理體系。另外,透過回饋的方式鼓勵全民參與,因此過去才有600mL的寶特瓶1個就可以換取1元回收獎勵金,讓全台民眾對寶特瓶可回收的觀念扎下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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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的用途

此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有基金管理委員會(後簡稱基管會)在做管理,基管會會將從生產者收取到的基金,基金的20%用以維持基管會運作以及推動回收機制;剩下80%則補貼給處理商(回收商中,只有廢車回收商直接得到政府補貼),透過層層收購回收物的方式,這些補貼最後透過市場機制再分配給回收商與拾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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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基管會除了分配基金的運用之外,

最重要的部份則是平衡製造端與回收端。

舉例來說,保麗龍以及PVC塑膠,此兩類塑膠因為不易回收且製程與處理時的污染問題多,越來越少廠商願意回收此兩類塑膠,導致回收管道不暢通,又透過民間環保意識崛起與不少的倡議行動,促使基管會提高回收清除處理費的費率,來增加製造端的製造成本,間接抑止製造端選擇此類塑膠當原料,最後達到該類塑膠生產量降低,需要處理的回收量就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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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麗龍體積大密度低,一卡車能載的數量不多,回收成本非常高,因此基管會將保麗龍的處理費從一公斤37.29三年內調漲兩次,一公斤的保麗龍清除處理費從107年調整為一公斤69.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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