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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下的街賣人生

街頭,不是一個恆定安穩的生存空間,還不是

清晨的台北車站附近,人車稀少,有人已經在高架橋底下賣起還沾著昨夜露珠的玉蘭花。等太陽再升高一些,地瓜媽媽就會推著車子出來,裡面已經擺滿烤好的地瓜。再晚一些,各個捷運站附近陸續有販賣生活用品、口香糖、或大誌的人們趕在上班族進辦公室前爭取兜售機會。

 

這個時候的城市裡,上下班的人們互相交錯,鮮有交集。兩個世界人來人往,建構出台北市的兼容並蓄,多元包容的城市樣貌。他們好像永遠都在那裡,如同我們日復一日地上班、上課一樣,百無聊賴。

 

但你知道嗎,這些街頭上的人們,隨時都要準備遷徙。

生活在沒有門窗的街頭,他們沒有隱私,生存不便,有時是風吹雨打,有時不慎誤入禁地而被投訴,連法律也鮮少站在他們這一邊。今夜的他們可能會被驅趕,這個夏天他們可能會中暑,也可能因為到捷運站避暑而被檢舉。

 

經常有人會問:他們在街頭販售,不犯法嗎?幫助街賣,鼓勵街頭販售,真的好嗎?

在不夠兼容的體制下,街賣就是在打法律的擦邊球。

常常會有一些街賣者因為到地下街、捷運站或百貨公司裡販售,而成了新聞裡的主角(身障者百貨內兜售 保全竟踹輪椅驅趕);也有地瓜媽媽推著沈重的車子逃警察、大誌販售者躲到巷子裡做交易,甚至身障街賣者推著輪椅在繁忙的公路旁兜售,車子與他們擦肩而過,旁邊舒適安全的車站大廳卻是他們不能踏入的禁地。

 

去年,百味蹲點的巨輪集團C老闆,就曾組織身障街賣朋友到總統府陳情,訴求廣場、捷運站以及一些風景區可以開放作為街賣販售站點。「希望政府能給我們這些身障朋友一些保障,像是規畫一些地方,讓我們安安心心的賣,不用在街上跑,可是也得不到長官他們的支持。」

 

在規則以外,還是有不少友善的警察、民眾與街賣者形成一定的默契、在法律邊緣給予出口,寬容彼此的存在。譬如那一次陳情,也有位便衣行事一起去了。「在他們眼裡,這個也不是說合不合法,因為我們是帶著東西去賣,不是去乞求,警察其實也不會去開你們罰單,你們能自立更生那是很好,也是幫政府解決問題。殘障補助頂多每月NTD3,500-5,000,沒辦法租房子,若是沒有街賣,他們連吃飯都不夠。」

 

但默契畢竟不是長久之計。我們不能要求每個人都善良,雖然強制驅離、開罰單的案例正在減少,但每隔一段時日,社會版上就會出現街友被取締、警察踹街賣者等新聞,說明了街賣者仍舊需要法律的保障,惟現行的制度或許做不到這一點,甚至越幫越忙。

與街賣相關的法律有二:

 

┃根據營業稅法規定,「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銷售之貨物或勞務」可免辦營業登記及免稅,故街賣沒有逃漏稅的問題。

 

一般上,街頭販售被開罰單的原因來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之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及之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法律是社會共識的最大公約數,然而一個健全成熟的社會,為什麼要阻止努力克服自身挫折,想要重新站起來的人們呢?當他們的工作意願與能力漸漸被打磨殆盡,社會真的有能力幫助他們嗎?

 

無奈的是,這個體制內部也經常互相牴觸。

 

創世、人安基金會與社會局合作,想方設法扶助單親媽媽販賣烤地瓜,她們卻還需推著地瓜車逃避警察的驅趕。只要有人通報檢舉,警察也只能無奈地依法行事,偶爾也會真的被開罰單或扣下車子。前兩年,宜蘭還發生過社會處處長代繳罰單的事件。

 

重重規範之下,可以讓街賣合法營業的地點大部分卻是成本高的店面,顯眼、寬敞的馬路、騎樓,總因為法律而無法進入。這樣的條款,如何能站在人性的角度,促成社會上多元族群共生共存,並保障街賣者的權益及安全?

 

我們的「公共空間」例如道路、捷運站、廣場等,為什麼不能成為一項人們賴以維生,起居生活的選擇?土地本來應是公共財,卻因為人類的圈限、劃分而變質。本來恆常存在、甚至荒蕪的土地,在國家機器的規範下,都得經過一定的程序與許可,才能在某處某地生存生活。

 

惡法亦法,在它被修正以前,街投販售好像也只能繼續打著法律的擦邊球。人有千百種,一套法規自然不能有效地規範每個人,所捍衛的正義亦不可能是每個人的正義。所以,但願我們不僅能在法律以外給予多一點包容,還能說服不夠理解的人們,關於每個人都有苦處,關於法規也只是大多數有能力的人們制定的遊戲規則而已。告訴他們,生活沒有那麼多理所當然,我們並不理所當然地能夠剝奪別人生活的出口,他們也並不順理成章地擁有從事一般工作的能力。

 

街頭上的街賣者,除了多是經濟弱勢外,還有不少無法被傳統勞動市場所接受的身心障礙者、隨時需要複診的傷重疾病患者等等。街賣的四季分外鮮明,夏日頂著32度以上的大太陽,穿著背心戴著帽子幾乎曝光,當你以為冬天會比較舒適,卻發現一些年事已高的他們根本承受不住嚴寒。

有人會嫌棄街賣影響市容、有礙觀感。一直到2016年,還有街賣者、街友及移工因為妨礙市容而被驅逐。但我們的「市容」只能是光鮮亮麗的嗎?把我們認為混亂的、脫序的,不在主流生活軌道上的人事物推到命運陰影處,就可以安心地假裝他們不存在嗎?什麼時候開始,人們可以為了成就自己短暫的舒適,犧牲他人的生存?你知道嗎,閉上眼無視陰影,你的世界就不再完整了。

 

街頭沒有門窗,沒有牆垣,沒有進入或退出。當你沒有能力在主流市場存活,這裡就是一個選項。你來,不需要敲門;倘若你僅是途徑此處,只需隨手留下一分理解與尊重。每個人都有資格被平等對待,都需要活得好好的,都應該被納入城市景觀的一部分。你知道嗎,你我他都有可能一夕之間變成無殼蝸牛,脆弱且有點麻煩,然而天地之大,不該有人無處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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