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現在,還在學習怎麼當個大人。」
寫寫字工作坊裡,我們一起討論大人的特質與定義
街上的人年紀多為五六十歲,對許多人來說,早來到了「長輩」、「大人」的年紀了。
但,成為「大人」這件事,對於早當家、年少混社會的大哥大姐來說,有沒有一個標準、界線或時刻呢?
「我快五十歲了,還在學著怎麼當個大人。」
因為前夫外遇而離婚的B大姐,脫離了家庭來到街頭。卻因處於流浪的狀態,讓她遭受了不少指責,說她不是位稱職的母親。
但在問到那個覺得自己成為大人的時刻,B大姐不假思索地聯想,並畫下三個小孩子,分別拿著抹布、掃把、畚箕的畫面。
B大姐說,自己在太年輕的年紀有了小孩,結婚生子那時候沒有什麼變成大人的感覺。
但當教導幼稚園和國小的孩子們,將技能和經驗教導、傳承給小孩時,讓他們學習成長的這個片刻,B大姐印象十分深刻。
「我快五十歲了,還在學怎麼當個大人。太難了,學不完的。」B大姐笑著說。
寫寫字常駐班底C大姐說,「我雖然不識字,但我能夠關心別人、幫助別人。」
C大姐其實不太習慣分享關於過去艱苦的歲月,對她來說,變成大人並不一定是人生中某個劇烈的轉折,有時候更像是一個過程。一邊學習做事累積經驗,才慢慢地長大。
L大哥則認為,成為大人的時刻,是「當身邊什麼都沒有的時候」。因為在一無所有中,人會無法逃避地開始成長,當能誠實地面對困難時,代表你已長大成人。
大家給出的答案其實很相近,負責任、獨立穩重、能吃苦等等。仔細一想,這些標準其實有夠困難,我們一不小心就會犯錯,被要求保持體面,不能露出無力、軟弱的一面。
無家者常被指責為不負責任的人,不合格、有問題的人。這些標籤似乎都與社會中理想大人的樣貌背道而馳。
在這次寫寫字工作坊,看見了大哥大姐心中也有著一個理想大人的樣子,並不總如他人所想像的墮落、不上進。
bottom of page